健身房禁止器材混用 網懵了「自己帶跑步機」?教育部給答案
三級警戒延至7月26日,不過有20個場所獲得「微解封」,其中室內外運動場館在7月12日後開放,但有網友抓BUG,健身房禁止器材借用或混用,「所以去健身房要自己帶槓鈴或跑步機?」
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指出,室外運動場館將適度開放,但限制任何場域內容留人數最試乘載量25%,同樣實施時連制、戴口罩、社交距離維持,必須使用個人器具禁止混用借用,不能有團體禁賽,器材設備間隔開放使用,使用後一定清消,更衣室開放加強傾銷,游泳池蒸氣室都不開放。
而室外運動場館也包含「健身房」,其中一對一教學課程部分,教練不可觸摸也不得輔助伸展的行爲;團體課程方面,教室應依2公尺距離劃設安全標線,學員依標線位置上課。
好不容易可重回健身房,但在有條件下運動,反讓鄉民們懷疑人生,紛紛不解發問「使用個人運動器材(禁止混用),所以去健身房要自己帶槓鈴或跑步機?」「那器具是換人就消毒一次嗎?還是要自備槓鈴?」
▲網友想健身,但被指引搞得好混亂!(圖/翻攝PTT)
文章曝光後,底下網友也有聽沒有懂,「25%限制是怎樣?一堆人在門口排隊等人出來嗎」、「到底公三小啦,這樣是不能交換器材練喔」、「可以自備器材,那就在家何必上健身房」、「怎可能不混用?」「好複雜,等下禮拜看有沒有看就知道了」、「一般上班族晚上去,根本也進不了場」。
對此,劉孟奇解釋,個人器具禁止混用/借用,是可以帶着走的物品,像是球拍、瑜珈墊等,至於帶不走的,本就安裝裡面的器材,必須「間隔」使用,「一臺使用,隔壁就不能用,再隔一臺纔可用」且使用後一定清消。
▼運動館微解封。(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