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照及雜照中市自動展延2年 公會肯定有助營建市場緩和
中市建照及雜照自動展延2年,公會肯定有助緩和營建市場。(臺中市政府都發局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爲協助營建產業紓困,於7日公告建照及雜照期限自動展延2年,讓業者有更充分的時間完成工程;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正雄、臺中市大臺中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王志亮,昨日拜會都發局長黃文彬,肯定此舉有助緩和營建市場受疫情衝擊。
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短缺時間平均3.4個月,營造業空缺人數達1.3萬,空缺數年增2,000個,嚴重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
黃文彬表示,市府依建築法第53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6條規定,公告延長建築期限,避免興建工程延宕、無法於法定建築期限內竣工等特殊情形,衍生建照失效等後續問題。
黃文彬指出,今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止,領有臺中市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或建造執照至今年1月22日仍爲有效者,建築期限得依建築法第53條規定,申請展期1年、以1次爲限,另再準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2年,無須另行申請,藉此紓緩疫情衝擊,讓臺中投資環境更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