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通姦女教授離婚 賠掉「全部財產+月薪2/3+退休金」

屏東谷姓教官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屏東某專科學校谷姓教官已婚,卻與同校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姦情被另一名男教授通知谷妻全案鬧上法院谷男爲了換取妻子撤告,不只寫下悔過書詳細交代通姦情節,還與妻子離婚並交出全部財產及未來退休金邵女則因身體隱私處特徵被指認,無法狡辯,日前被高雄高分院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根據判決,谷男40出頭歲,有多次婚姻紀錄,特別喜歡年紀較大的女性,包括前任現任妻子都比他大,就連邵女也較他年長4、5歲;邵女曾經結婚但離異,現在獨自撫養一名女兒,她因爲學生品德問題時常與谷男交流討論,進而衍生情愫雙方時常一起出遊,都被同事看在眼裡。

2014年1月學校結業式,邵女與谷男到東港唱歌狂歡,更到摩鐵發生性行爲,玩到隔天凌晨纔回家,被在她家幫忙帶小孩的男教授質問是否與谷男通姦,讓她怒回「關你什麼事!」促使不滿的男教授向谷妻告狀。

在谷妻異常有力的施壓下,谷男完全喪失抵抗能力,不只一五一十交代通姦情節,明文撰寫於悔過書,還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承諾名下價值約千萬的全部動產、不動產歸對方,另每月薪水拿出三分之二支付贍養費,未來退休金也將全部轉入妻子帳戶,由她決定如何使用。

谷男經由如此徹底的「割地賠款」,終於換取妻子原諒撤告。而沒被撤告的邵女,經證實確與谷男性交後,便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