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意學長有女友狂問3遍 學妹拒絕仍遭霸王硬上弓

一名17歲少女介意學長女友,不願和其發生關係,仍遭對方霸王硬上弓。(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一名17歲少女與學長阿華化名)逛夜市,之後跟着學長回到他租屋處。兩人先是親吻,少女見阿華有意與自己發生性行爲,3度問學長不是有女友了嗎,並拒絕與他發生關係,仍遭硬上得逞。阿華辯稱學妹是自願和自己發生關係,只是拒絕口交,但臺北地院審理認爲阿華確實觸犯強制性交罪,判處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17年5月,少女和阿華先去逛夜市,之後回到對方租屋處,晚間10時許兩人先親吻,少女表示,因當時以爲阿華單身,因此沒有拒絕;但親吻當下,她詢問「你之前那個女朋友呢」,阿華回答「在原本地方」,少女因此接連表示「這樣不好吧、女朋友知道嗎」、「不要這樣子,你已經有女朋友了」,並用手抗拒。

不過阿華沒有停止動作,甚至要求少女爲自己口交,少女先以手摀着嘴巴,手遭抓住後,再將臉別開拒絕。但阿華沒有停止動作,還用礦泉水潤滑劑,硬上得逞。

阿華辯稱學妹沒有拒絕發生性行爲,以爲她只是不願意口交而已,而且若學妹是被強迫的,又怎會在他租屋處睡到隔天中午,纔將他搖醒表示要離開。

不過臺北地院審理兩人事後對話以及證人證詞,不採信阿華說法,認定其強制性交得逞;審酌雙方和解,阿華賠償學妹20萬元,但他卻始終否認有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判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