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遇變態!正妹遭惡男隔褲磨蹭臀部 「液體」噴出來被逮辯夢遺
▲一名35歲呂姓男子於臺北捷運古亭站搭乘開往頂溪站的捷運列車,竟隔褲子以下體磨蹭女乘客射精,辯夢遺。(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35歲呂姓男子於臺北捷運古亭站搭乘開往頂溪站的捷運列車,見車廂人潮擁擠,故意站在一名女子身後,竟隔着褲子用下體磨蹭女乘客臀部,最後竟然射精在女生衣服上,沒想到他竟辯稱是夢遺,女生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呂男拘役55日。
檢警調查,呂男於2019年10月3日晚間9時許,在臺北捷運古亭站搭乘開往頂溪站的捷運列車上,由於當下車廂人潮擁擠,乘客與乘客間身體距離較爲靠近。呂男趁機站在一名女乘客後面以下體磨蹭女乘客臀部直到射精,事發後,女乘客在頂溪站下車報警,員警根據車內監視器畫面循線逮人,並從女乘客衣服採集到其精液。
檢方偵辦時,呂男辯稱,案發前夢遺有到浴廁以清水沖洗,但手部不慎沾黏精液,之後搭乘捷運時,因車廂人潮擁擠且行車晃動,纔會碰觸到該名女乘客,強調一切都是誤會和不小心。
但是,調查人員將女乘客衣服送鑑定,鑑定結果顯示衣服上的精液痕跡集中完整,精子細胞濃度也高於其他數值,不太可能是二次轉移。
另外,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捷運當時行駛平穩並沒有急煞、緊急過彎或大幅度過彎情形,車廂內乘客也都平穩站立,甚至有乘客雙手爲攙扶任何物品仍平穩站立於車廂內,故未採信呂男說法。
對此法官認爲呂男因一時慾念薰心犯案,恣意侵害女子身體自主權益,使被害人身心受創且蒙受陰影,雖然犯後有坦承犯行,但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沒獲得諒解,故判拘5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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