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揪國銀16缺失 理專挪用管控不足

圖爲金管會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上半年例行金檢,發現本國銀行有16大缺失,其中不動產貸款有關的缺失就有3大態樣受到外界關注。包含個人購屋貸款等消費性貸款,沒有提供限制清償時間、無限制清償時間兩種方案給借款人選擇,不利消費者的權益保護。

其次,辦理企業建築放款,按《銀行法》規定,不動產放款不可超過存款與金融債3成,但銀行對未取得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證明文件者,沒有計入限額中。且辦理資金用途非購置房屋的貸款,也沒有查證資金流向,致有借戶將資金轉至建築經理公司或償還購屋貸款。

另建商購地貸款徵信也有欠嚴謹,金管會發現有建商財務狀況顯不足支應都更工案,銀行卻未分析因應策略,也未確實調查借款人檢附的興建計劃是否周延,即核貸購地貸款。

根據金管會所公佈今年上半年的缺失,最受外界關注的是,近期P2P詐騙案頻繁出現,金管會也發現銀行經營第三方支付、P2P業務等,並沒有確實辦理洗錢風險評估和身分持續審查。

值得關注的缺失還有電話行銷擾民、銷售高風險基金給高齡者。以及近期頻繁發生理財專員、行員挪用客戶資產事件,銀行防範理專挪用的管控仍舊不足。

針對不動產授信風險和缺失,銀行高層表示,目前對於建商的購地貸款或者是都更,都會要求「信託」,不僅可以強化銀行債權保障、確保建商財務的監管能力,也降低爛尾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