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並/臺新金身掛彰銀「遭排除」? 林維俊:兩案可並行

▲臺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圖/記者賴亭羽攝)

記者賴亭羽/臺北報導

金管會昨(25)日舉行民營銀行併購公聽會,並針對「買方」提出四大條件,包含初估有6家金控、7家銀行達標;然而臺新控因牽涉到彰銀案尚未解決,在金金議題上稍被遺忘。對此臺新金總經理林維俊指出,彰銀案與金金並兩者其實不相沖突,「這是兩個並行不悖的事情」。

目前金管會提出的金金並買方限「民營金控」跟「民營銀行」,且需符合下列四條件,缺一不可:一、資本充實;二、經營能力佳;三、國際佈局;四、企業社會責任因臺新金牽涉到彰銀案還未解決,銀行局透露,臺新金若要再併購另一家,在資本充實的條件上要符合規定恐會有問題

林維俊指出,彰銀案是13年前的陳年舊案,當初臺新金完全配合政府政策執行,很遺憾最後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他表示,目前彰銀案進行至三審階段,希望在今年前就可以有個結果、還臺新金一個公道,再之後就能跟政府討論把彰銀案解決。

至於金金並,林維俊認爲,這與彰銀案是兩件不相違背的事情,不會因爲彰銀案在身上,就會妨礙其他的併購。他進一步指出,接下來的目標,第一仍是希望臺新能有個壽險公司,打造獲利三引擎、站穩第三隻腳,成爲完整個金控。

林維俊提到,若今年司法能還給臺新金一個公道的話,未來要進或要退,會再好好跟政府討論;最後,若證券能出現好的對象,臺新也不排除繼續併購。

銀行局昨日指出,若以資本充實與經營能力佳兩條件來看,初估有6家金控達標,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臺新金、元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