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並臺新銀 臺新金:是討論、不是啓動

▲關於彰銀並臺新銀,臺新金強調,是討論兩家銀行的合併,並非啓動合併,左爲臺新金財務林維俊、右爲臺新金總經理饒世湛。(圖/記者蔡怡杼攝)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針對彰銀並臺新銀一案,臺新金22日大動作由總經理饒世湛召開記者會進行澄清。總經理饒世湛強調,臺新金此次是「討論」兩家臺新金旗下兩家銀行間的合併,而不是「啓動」合併,並且作出五大聲明

臺新金強調,臺新金將本着呈送財政部建議案的初衷,力求爭取財政部支持,並相信在財政部充分了解該建議案後,未來應可共同努力,創造政府產業公司三贏的局面

以下爲臺新金五大聲明:

一、臺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於春節前拜訪財政部,曾向財政部長盛和報告推動由彰銀合併臺新銀的構思,緊接着臺新金於年後,2月2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彰銀併購臺新銀研究案的建議,主要是臺新金認爲該項建議案純爲臺新金內部事項,因此,並未事先告知財政部,因此臺新金前述自行發起的提案,財政部並不知情,亦無所謂默許之事。

二、臺新金依金管會函令,未經董事會授權前,不得與他人洽談整並計劃,因此,臺新金控先行於董事會通過建議書後,才正式把研究案呈送財政部,斷無可能有先行取得共識之說。

三、 就臺新金控瞭解,合併案應由子銀行委任顧問研究可行性,因此,由臺新金董事會決議發函兩家子銀行促請研究,因財政部爲彰銀的大股東,因此,臺新金董事會通過建議書詳述說明合併案利基期能獲得財政部支持,尋求合意。由於該案尚需子銀行研究可行性,自無既定時程的說法。

四、 臺新金此時思考彰銀與臺新銀合併的可能性,主要基於ECFA簽定後,2012年底至2013年初兩岸金融交流大幅開放,國內銀行規模過小,難以因應競爭是迫在眉睫的問題且臺新金維持兩家子銀行未予有效整並的現況,也是國內金控產業僅有的狀況,因此,推動二家子銀行合併是基於股東權益及公司發展考量

五、 回顧七年前臺新金參與彰銀特別股標售案,以最高標擊敗淡馬錫,讓淡馬錫無法入主彰銀,避免彰銀淪入外商之手。七年多來,臺新金與財政部共同努力,讓彰銀資產結構大幅改善,股東權益有所提升,此正是臺新金控戮力維護國家社會大衆利益的最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