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魚過期1年「改標繼續賣」 臻鋒廷2萬公斤海鮮遭封存

金錢魚過期1年「改標繼續賣」,臻鋒廷20477公斤海鮮遭封存。(圖/食藥署提供,下同)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又見過期海鮮竄市面!食藥署9月13日會同高雄地方法院內政部警政署高雄市衛生局同步查「臻鋒廷實業有限公司」位於仁武營業處左營區的冷凍倉儲,現場除發現過期1年多卻改標繼續賣的金錢魚外,更發現一批標示爲「未來日期」的蒲燒鰻魚腹排。目前食藥署已封存14品項總計2萬0477公斤的產品,並請9縣市衛生局持續追蹤產品流向

食藥署南區區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臻鋒廷實業有限公司」多販售散裝產品,主要販售通路爲一般小型餐飲業,不會與民衆直接接觸。經查下游業者分別分佈於9縣市、41家,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釐清產品流向,確保產品皆回收下架。

劉芳銘說,該公司冷凍庫貯放逾期、撕標或未標示效期小卷碎肉牛舌魚、金錢魚等冷凍食品,其中金錢魚於2015年8月1日過期後,又重新改標繼續販售,至今已掌握到10箱的出貨量。

至於保存期限1年的「蒲燒鰻魚腹排」,則被發現有效期限爲2017年9月15日,回推製造日期應爲今年的9月15日,但稽查當天卻是13日,當場被發現爲「未來產品」,已涉嫌標示不實,被全數封存。

劉芳銘表示,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嫌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可處新臺幣6萬~2億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則可命其歇業、停業,嚴重者則可廢止食品業者登錄一年。另標示不實者,則涉嫌違反同法第28條,可處4萬~400萬元罰鍰。目前全案已由檢方介入調查,若僞造文書確定,業者將會被依《刑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