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償付能力監管新舊規則切換影響較大的險企,可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秀梅)12月20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延長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Ⅱ)實施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對於因新舊規則切換對償付能力充足率影響較大的保險公司,可與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溝通過渡期政策,金融監管總局將一司一策確定過渡期政策。原已享受過渡期政策的單家保險公司,2025年過渡期政策原則上不得優於保險公司原過渡期最後一年享受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