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發佈《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統計制度》

本文轉自: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9月6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爲規範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監管統計工作,強化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監管和風險防控,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統計制度》(以下簡稱《統計制度》)。

《統計制度》規範了保險公司縣域機構的監管統計要求,明確了統計範圍、統計口徑和報送要求等。從統計範圍和口徑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分險種和分渠道的原保險保費收入、賠付支出、滿期給付、退保金、保險金額、簽單數量、承保人次以及各級分支機構的設立情況和從業人員等。《統計制度》要求保險公司應當高度重視縣域機構數據填報工作,建立健全數據填報和審覈的機制流程,確保數據報送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並於每月10日前報送上月報表。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紮實推進《統計制度》落地實施工作,指導保險公司及時準確上報相關數據,並加強保險公司縣域機構風險的監測分析,持續提升金融監管支局監管能力,做好縣域保險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