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投資資通安 可抵稅

安永稅務科技服務資深副總經理詹大緯(左起)、安永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周黎芳、安永企業管理諮詢服務(股)公司資訊安全服務副總經理陳志明聯手協助金融業創新。圖/安永提供

爲推動產業加速轉型、鼓勵創新與數位升級,政府訂定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並進一步在111年修法將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相關投資亦納入投資抵減範圍內。由於此租稅優惠政策並未排除任何產業,對於積極實踐金融服務創新的金融業者,將適用產創條例,降低租稅負擔。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21日舉辦「金融業實務分享:智慧機械及資訊安全投資抵減暨安永全球稅務管理平臺」網路研討會,協助金融業者瞭解在進行投資抵減申請時,各階段需特別留意的議題;此外,近來全球各國紛紛加強稅收徵管力道,跨國金融業者也開始關注各國租稅法令規範,以降低遵循成本及稅務風險,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也分享如何透過安永「全球稅務管理平臺」優化作業流程、降低遵循成本及稅務風險。

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自108年起至113年止,企業購置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以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其核定支出總金額在同一課稅年度內達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億元者,得適用之;抵減方案可二擇一,在支出金額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或在支出金額3%限度內,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資安產品則自111年起適用。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及併購重組稅務諮詢服務執業會計師周黎芳指出,企業需留意智慧機械及資訊安全投資抵減於申請各階段之常見議題。第一階段爲前置分析,例如盤點公司的投資計劃數量、評估各項申請是否合乎抵減範疇、公司支出是否符合抵減要件;第二階段爲準備文件,包括如何撰寫投資計劃或專案效益、該出示哪些證明文件等;第三階段爲控管時程,以確認企業能在期限內蒐集相關文件並完成線上申請;第四階段爲後續溝通,後續主管機關審查提出問題時,如何應對、撰寫補充說明函是否具說服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