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違制政論節目 NCC只警告

NCC24日舉行例行記者會,主任秘書黃文哲(左)、副主委翁柏宗(右)出席說明NCC針對「中嘉集團上層股權變動爭議」以及「鏡電視製播政論節目未符合營運計劃」等案開會討論結果。(杜宜諳攝)

鏡電視有恃無恐,總統大選前公然違反申設新聞臺執照承諾,製播《大選鏡來講》節目談論選舉,離譜的是,鏡電視到會陳述時竟硬拗該節目是調查報導,而非政論節目,NCC委員會24日做出決議,要求鏡電視立即改正,等同「不開罰、只警告」,而該節目因總統大選落幕早已停播。

國民黨準立委翁曉玲指出,鏡電視製播政論節目,NCC都已經認定是政論節目,就應該勒令節目立刻停播或下架,一句限期改正且沒有罰款就帶過,太過輕縱。

民衆黨準立委黃國昌批評,鏡電視違法制播政論節目,NCC要求限期改正、記警告,根本就是不演了,也難怪連現場的記者都聽不下去,直接嗆NCC「節目都播完了,限期改正有什麼用?」、「記警告有什麼用?它不會被撤(照)」。他轟,一個獨立機關,連續2周開記者會被嗆爆,陳耀祥到底還打算賴着不辭到什麼時候?

鏡電視爲10年來首獲執照的新聞臺,申設時強調與其他新聞臺不同,在營運計劃中訂出全日不製播政論節目的規範,不過卻在去年10月起廣邀資深媒體人平秀琳、王時齊、王淺秋、鍾年晃及鏡電視主持人吳安琪,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的政論節目。

離譜的是,鏡電視到會陳述時,不斷辯稱這是調查報導,而非政論節目。

NCC爲釐清案情,諮詢學者專家意見,指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政論節目則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認定鏡電視《大選鏡來講》就是政論節目。

NCC表示,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要求鏡電視於文到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不過尷尬的是,《大選鏡來講》爲因應總統大選所開設之政論節目,如今該節目早已停播。NCC對此解釋,此次處罰如同記「警告」一支,會作爲換照評鑑。

NCC主秘黃文哲表示,鏡電視認爲《大選鏡來講》屬調查報導,雙方認知有異,纔會請學者專家提供意見,雖然該節目已停播,但有了此次案例後,鏡電視以後就不能再犯規。

黃文哲表示,雖然沒對鏡電視開罰,但就行政機關立場,「警告」也是一種處罰,未來鏡電視換照評鑑時,也會將此列入評估。至於會否嚴重到撤照?黃文哲坦言,處罰要符合比例原則,他也不相信會有個正派經營的新聞臺,要以犯規、犯法作爲經營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