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 12/2起可線上申辦
內政部提供
國人因離婚爭議等案件,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案件需求增加,爲免民衆往返,內政部今天宣佈,12月2日起,具有行使未成年子女權利的義務人,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即可申辦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省時又便民。
內政部表示,這次新增開放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網路(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提出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申請人不用提供臨櫃辦理登記時應備的法院文件,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衆可擇定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髮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
內政部指出,從107年起已陸續開放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檢視再新增便民服務。
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民衆可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也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