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約出包判還570萬 吳宗憲:定讞才知道結果

吳宗憲經紀約鬧雙胞,被判歸還570萬。(圖/資料照)

記者逸羣臺北報導

藝人吳宗憲經紀約鬧雙胞,且他5年前與蔡男簽訂爲期3年的大陸地區演藝經紀約,也已預收了800萬元酬勞,雖隨後已歸還230萬元,但高等法院認定雙方已合意解除契約,判吳宗憲除了已歸還的230萬元外,應在給付蔡男570萬。對此,吳宗憲則迴應:「要到定讞的時候才知道結果。」

吳宗憲2011年時與蔡男簽訂3年的大陸區經紀約,他預收800萬元酬勞後,蔡男發現他又與曹男簽訂2年經紀約,讓蔡男決定解約並提告要求他歸還全數預付酬勞。不過一審時吳宗憲勝訴,高等法院認爲,即便經紀約鬧雙胞,但仍可履行合約。不過,吳宗憲必須雖還剩餘的570萬預收款給蔡男。吳宗憲則表示,「沒問題呀,一審我們是勝訴的,還會上訴的呀!因爲這個事情烏龍了⋯⋯放心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