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案 3指揮官調度無疏失 不起訴還清白

4月底桃園敬鵬廠房一場大火奪走6名消防員及2名移工生命,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成員3日在內政部外擺出6頂頭盔,象徵6名殉職消防員,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力爭消防工作權益。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7年6月3日

平鎮敬鵬公司工廠大火釀6勇消和2移工命喪火場現場指揮官一度成爲衆矢之的,但桃檢調查發現,第一時間1樓燈光正常無火,才指揮2人1組入室部署水線,發現外牆燃燒立即指示撤退,消防員受困後也組織快速救援小組接力救援,但火場內環境惡劣機具散落、能見度低,最終致6消防員迷失方向、缺氧而死,並無指揮失當,予以不起訴處分

平鎮敬鵬公司去年4月28日晚間遭祝融埔心小隊長遊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隊員餘佳升遊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入室搶救,不幸命喪火場,僅平鎮分隊消防員呂宗鬱幸運獲救。接續擔任現場指揮官的山峰代理分隊長蘇文遠、第四消防大隊組長陳宏銓、第四消防大隊長黃世忠,一度成爲衆矢之的。

桃園平鎮區敬鵬工廠28日大火持續至29日晚間仍未完全撲滅,目前已造成5消防員殉職、2名移工死亡。目前事故原因仍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敬鵬有無缺失。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攝 107年4月29日

但桃檢約詢在場搜救消防員,都證稱第一時間進廠時,1樓燈光正常、沒有火,且員工不慌不忙陸續撤出,相對安全,且根據《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消防員在火警案中,應以人命搜救爲最先任務,當時仍有人受困,指揮官指揮7名消防員入室佈線救災救人,並無違失。

檢方也發現,7名消防員都採2人1組、分批入室,且是資深資淺人員混合編組,埔心消防分隊小隊長遊曜陽因救災經驗豐富,接續6名消防員單獨入室,並未違反入室搜救安全指導原則。

敬鵬惡火延燒37小時,桃消持續灌水搶救。(本報系資料照)

檢方災後4度入廠勘驗,發現平鎮三廠廠區內面積遼闊,光1樓就有526坪,最長達56.45公尺、最寬也有35.81公尺,7名消防員倒臥地點在廠區1樓最深處的東南側,距離最近的三廠西側出口還有58公尺,但火場散落大小機具、走道狹窄,僅能容納1人通行,行走困難,火災當下更是室內溫度極高、能見度僅30公分,還不時有爆炸響及掉落物,救援人員必須以蹲低或伏地的方式,沿着導光索及部署在地上的水帶,往廠區內深處緩慢前進搜尋,搜救非常困難,纔會長達3小時陸續將受困7人救出。

檢方也勘驗救災人員的無線電通訊設備,7人進入火場部署水線時,都有跟指揮官聯繫,互相告知室內與室外情況,指揮官陳宏銓當晚9時56分下令撤退時,7人都有收到命令,並往低樓層撤退,無奈撤到1樓後,可能因多人同時使用產生雜訊、或是火勢猛烈煙霧瀰漫影響收訊,導致無線電受到干擾、而與外界失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證稱無線電受干擾的情形很多。

檢方查明後,認定3名指揮官,現場指揮調度並無疏失,還清白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