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因公傷亡」慰問金調高!最高發給2000萬 蘇昱鴻、黃瑋震適用

▲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臺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圖/記者陳以升攝)

文/中央社

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臺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遭撞死亡,外界討論警員執勤因公殉職標準。行政院日前公告相關辦法,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慰問金從最高的新臺幣14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

今年2月29日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臺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以及7月13日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遭撞死亡,是「因公死亡」或「因公殉職」撫卹金差異達千萬元,引發討論。

▲三重警黃瑋震遭逆向賓士撞死,留下妻子和4歲兒。(圖/記者陳以升攝)

警政署7月時曾表示,將修改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死亡慰問金從現行1200萬元至14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此案經內政部同意,正報給中央審議。

行政院日前已公告「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根據新公告的辦法,死亡者發給其遺族,從3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因執行勤務致死亡者,從原600萬元,增加至1000萬元;至於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從原本的1200萬元至1400萬元,統一調高到2000萬元。

相關辦法也規定,在辦法修正施行前,已符合發生時發給慰問金條件,尚未申請或已受理申請尚未覈定發給的案件,依修正施行後規定辦理。

據瞭解,該兩名員警家屬尚未申請,因此適用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