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 南警2天查獲4起酒駕依法嚴辦
▲臺南市警察五分局,一連二天接連查獲4起民衆酒後駕車案,偵訊後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察五分局,2月23、24日接連查獲4起民衆酒後駕車案,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駛遭員警攔查,下車時渾身酒氣,神智不清,走路搖晃,經警實施酒測有2位酒測值甚至高達1.0mg/l、1.14 mg/l,顯見仍有民衆心存僥倖,偵訊後均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市警五分局指出,政府爲嚇阻民衆酒駕肇事釀成悲劇,酒駕新法去年7月上路,修正後對行政罰及刑責都有加重,除汽機車駕駛人拒測罰款從9萬提高到18萬,更新增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只要汽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對於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有許多民衆心存僥倖,酒駕案件仍層出不窮。
爲保障民衆生命財產安全,五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嚴正執法,加強取締酒駕」,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地區、路段與時段,做周詳分析檢討,妥適彈性規劃酒測勤務部署,落實強化機動巡邏攔檢。市警五分局長陳錦文再次籲請駕駛朋友酒後應以代駕、大衆運輸工具、計程車等方式,勿害人害己,以確保民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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