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市區狂飆 撞倒洗碗婦害腰椎爆裂!警開2槍才停下
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去年9月凌晨酒駕遭警攔查,他竟逆向在市區飆速逃逸,過程中還還撞倒一名陸籍連姓婦人。但吳男並沒有停下,直到自撞橋墩,警方朝車輪開3槍,並將人拉出車外才逮捕到案。而無辜遭撞成重傷的連婦因腰椎爆裂,近半年都在臺灣開刀復健,原本的洗碗工工作也丟了,不知該如何是好。
去年9月凌晨,吳男在小吃店喝得醉醺醺後酒駕,遭巡邏警攔檢,他因心虛竟猛踩油門,一路逆向,並以時速破百在市區逃竄,行駛至龍安街時撞上正要過馬路的連婦,害她腰椎爆裂性骨折,多處挫傷送醫急救。
吳男肇事後仍想逃,最後失控撞上成功陸橋橋墩,但吳男仍企圖想逃,警方擔心他會再衝撞,傷及無辜,因此朝其車左前輪開2槍,再持警棍擊破車窗,將人拉出逮捕。
刑事部分,吳被依肇逃、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等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而遭撞成重傷的連婦原本在當洗碗工,收入僅有每月人民幣2300 元,爲了來臺探親省吃儉用,卻突遭橫禍,無法預期返回大陸,出院後亦無法久坐久站,也無法提重物,不知該如何是好。
連婦表示,因車禍造成第一腰椎爆裂性骨折、膝部挫傷等傷害,復原期漫長,這陣子都在臺灣開刀復健、接受追蹤,1年後還得返臺拆除鋼釘,且事發飽受驚嚇和恐懼,晚上亦噩夢連連,因此依工作損失、精神撫慰等向吳求償人民幣2萬500元、新臺幣75萬元。
吳則辯稱,已支付連婦40多萬元醫藥費,但對方求償工作損失、和精神慰撫金過高,自己能力無法全數償還;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吳應再賠連婦工作損失人民幣1萬120元(約4萬4675元)、精神撫慰新臺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