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山東時隔5年再發文推進省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適用範圍未變,釋放哪些信號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0部門印發《關於省屬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的通知,《意見》對轉制單位工作人員人事勞動關係轉換、省屬事業單位轉制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轉制單位原編制內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選擇不進入轉制單位的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經濟補償等進行明確規定,引發熱議。

澎湃新聞記者致電山東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接線人員表示,此前山東省已經啓動省屬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的改革,“此次《意見》主要是針對上一次的文件已經過期,重新修訂、發佈新文件。”同時,適用範圍並未改變。

2019年1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曾印發《關於省屬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當時這份文件是2019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同時,文件明確了適用範圍,主要爲省級層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

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爲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我國事業單位改革已有多年。2011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1〕5號),據悉,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首次針對事業單位改革作出的頂層設計和總體性部署。

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是按社會功能將事業單位劃分爲3類——承擔行政職能的,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爲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爲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其中,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市場不能配置資源的,劃分爲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分爲公益二類。

近年來,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推進。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提出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包括“加大從事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力度,推進事企分開”。2020年2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9個省份被選爲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其中,山西、黑龍江、內蒙古、江西、山東等5個省份爲全域試點,其餘4個試點省份是選擇省內部分地區進行試點。

山東進行事業單位改革較早,其中,2015年印發《省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工作方案》,列出了79家省屬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名單,主要爲報社、設計院、研究院、賓館等。2022年,山東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山東省“統籌機構編制資源 服務保障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情況,會上透露,完成全省1336家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收回事業編制1.3萬餘名,通過整合事業資源,在事業單位間調劑編制2.7萬餘名。

“山東省是經濟大省,事業單位改革具有示範效應,未來會推動更多省份加快事業單位改革。”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說,山東省摸索的試點方案,也會爲其他省份探索事業單位改革提供方向參考。

“目前事業單位改革進入到新的階段。”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中國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鍾輝勇說,山東的事業單位改革也是嚴格按照相關指導意見來實施,另外,在目前地方財政面臨壓力的情況下,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也有助於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更爲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務。

馬亮還表示,不少事業單位需要開展具有一定市場競爭色彩的業務,但是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卻可能是制約和掣肘,轉製爲企業可以使其更加靈活和適應市場競爭需要,有助於激發事業單位的競爭活力。

馬亮強調,需要明確,事業單位是中國公共部門的重要組織序列之一,不會全面取消,而是分類施策。對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會進一步加強政策保障和財力支持,確保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對於其他事業單位則會推進企業轉制等改革,使之更加適應發展需要。

做好改革配套政策

此次山東人社廳印發的《意見》主要是對轉制企業的有關問題特別是公衆比較關注的福利待遇等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包括人事勞動關係轉換、轉制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轉制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養老保險一次性補貼、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發放、內部退養、轉制單位原編制內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選擇不進入轉制單位的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經濟補償、費用的列支、土地資產處置、企業登記、優化轉制後的佈局結構、事業單位轉製爲私營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等。

馬亮表示,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涉及工作人員的人事勞動關係轉換,也會按照政策標準進行經濟補償並妥善解決社會保險問題。這方面的待遇變化主要體現在未來的養老保險標準不同,但是,如果轉製爲企業可以帶來效益改善,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也會得到改善,所以事業單位改革如何影響工作人員待遇需要綜合評估。

另外,一些事業單位多年未增加編制,因發展需要聘用了大量編外人員,對這些人員的妥善安置也值得關注。馬亮認爲,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是不納入編制管理範疇的,所以自然不會按照編內人員進行補償,相關政策也沒有明確說明,“換句話說,這需要各個事業單位自行解決。”一些事業單位轉製爲企業後,需要考慮量入爲出,會靈活處理編外人員,這勢必會帶來編外人員的工作變化,也需要通盤考慮,統籌解決他們的工作關係轉換問題,特別是要加強同這些工作人員的溝通和協商,通過穩妥的辦法平穩過渡。

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如何?

目前,除了山東以外,事業單位改革已在多個省份推進並取得成效。

在確定爲全國深化事業單位改革5個全域試點省之一一年後,黑龍江省宣佈已如期高質量完成改革任務,一年來,全省共精簡事業單位2735個,收回事業編制8.3萬餘名。通過改革,全省事業單位佈局進一步優化,職能進一步重塑,活力進一步增強,公益服務質量和水平顯著提升。

不久前,河南的事業單位改革做法也受到關注。據河南省委編辦,在省直層面,除學校醫院外,按照“531”比例進行精簡(即事業機構按不低於50%精簡,事業編制按不低於30%精簡,其中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精簡比例不低於10%),原則上不再保留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的事業單位,“空殼單位”“殭屍單位”以及特定歷史任務已經完成的事業單位一律撤銷。從改革成效看,省直層面,除學校、醫院外,事業單位精簡60.7%,撤銷科級和事業編制16名以下事業單位以及“空殼單位”137個,事業編制精簡46.9%,廳級領導職數精簡9.3%、處級領導職數精簡25.5%。

從全國看,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方向如何?鍾輝勇認爲,會更加強調公益屬性,下一步改革方向依然是分類進行,未來事業單位是承擔公益服務的職能。

馬亮表示,事業單位需要“公”字當頭,更加註重公益屬性,否則就偏離了事業單位的職能定位。這意味着事業單位改革會更加註重“瘦身健體”和協同高效,一方面會精減一些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使事業單位的人效比更高,另一方面會將這些精減的人員編制用於真正服務羣衆企業的基層單位,夯實事業單位服務民生保障的編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