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男與路人爭吵 臺中警辣椒水伺候
警方指出,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北區公園路及五權路口騎樓,有民衆發生口角拉扯事件。(讀者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遊姓男子與簡姓女子於12日清晨,在北區臺灣大道1段的路旁等候計程車,剛好遇到剛從酒店消費完,步出店家外的陳姓男子,欲搭車離去時,陳男搭乘的司機,見2人在路口遂按了幾下喇叭,車上陳男竟爆怒下車理論,與對方簡女起衝突,警方趕抵噴辣椒水控制場面,並將陳與簡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警方指出,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北區公園路及五權路口騎樓,有民衆發生口角拉扯事件,員警趕抵見場面失控,使用防護型噴霧劑制止雙方衝突,並將涉案3人帶回所內釐清案情,雙方雖互不提告傷害,但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爆發肢體衝突2人送辦。
臺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副所長莊於霈表示,45歲陳男與35歲遊男及30歲簡女互不相識,案發時遊男及簡女原站於路邊,突然遭陳男所搭乘之自小客車按鳴喇叭,陳男及簡女因而產生口角推擠,遊男則在旁勸阻,導致簡女及遊男臉部輕微擦挫傷;
警方將涉案3人全數帶回,簡女及遊男經救護人員到場包紮後並無大礙,雙方互不提出傷害告訴,惟警方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及簡女送辦。分局長蔡元戎表示,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及市民安全責無旁貸,針對任何違法之脫序行爲均強勢執法,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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