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女尾隨男客進廁所搖臀誘「老漢推車」 他爽後挨告監視器曝真相

男客禁不住酒女搖晃豐臀誘惑,廁所內無套背後式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挨告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一位男子阿漢(化名),到林森北路一家號稱美女如雲的禮服店消費,與其中一名酒女娜娜(化名)在包廂裡玩得很開心,阿漢玩到一半尿急上廁所,娜娜也跟着進去,不僅幫阿漢口交,還狂搖豐臀引誘阿漢以「背後式」與她發生性關係,但阿漢事後卻遭娜娜挨告性侵,所幸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2人事後親暱離開包廂,這才還給阿漢清白,將他不起訴處分

阿漢去年8月間,與友人約好到林森北路這家禮服店談生意,友人找來幾名頗具姿色小姐坐枱,幾杯黃湯下肚後,阿漢與坐在他身旁的娜娜,越玩越開心,後來阿漢尿急去上廁所,娜娜也跟着進去,2人在裡面待了一陣子後纔出,當時阿漢的友人還問他怎麼去那麼久。

喝完狂歡結束後,娜娜要求阿漢帶她出場,但阿漢以一早要上班爲由予以婉拒,不料沒多久就收到警方的到案約談通知書,這才知道被娜娜告性侵。

娜娜提告時指稱,當晚她喝多要進廁所打電話,阿漢就跟進去強脫她裙子,還把她壓在洗手檯從背後對她硬上,她一直說不要,還用手試圖撥開,終因醉後無力反抗,被阿漢性侵得逞。

阿漢到案後坦承與娜娜在廁所裡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娜娜跟他進廁所,2人先是擁抱、親吻,接着娜娜主動幫他口交,再站起來背對着她搖晃豐臀,因爲一時忍不住就沒戴保險套與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調閱酒店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2人手挽手、狀似親暱走出包廂,走出包廂,且娜娜聲稱遭性侵,但全身卻無明顯外傷, 加上無法提出其他遭性侵事證,因而將阿漢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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