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恐怖情人 南市警婦幼隊車站「歌唱快閃」

臺南市警婦幼隊特別選在西洋情人節下午,在臺南車站廣場舉辦「歌唱快閃」活動,呼籲提醒被害人要勇敢站出來,勇敢說「不」。(圖/警方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家庭暴力防治法增修「恐怖情人條款」,於105年2月4日施行至今屆滿週年,爲呼籲社會大衆對恐怖情人問題的重視,臺南市警婦幼隊特別選在14日西洋情人節下午,在臺南火車站廣場舉辦「歌唱快閃」活動。

活動開始邀請知名Say Yes我願意經典樂團公益演出,由樂團總監賴延鑫老師,演唱多首浪漫情歌,市警局婦幼警察隊隊長陳福和,與臺南市家防中心鐵路局臺南站及鐵路警察局臺南分駐所,攜手帶領警察人員社工及志工約百人,一起大合唱鳳飛飛經典歌曲「好好愛我」,希望藉由溫暖的歌聲和極有意義歌詞,提醒民衆改變或終止不健康的親密關係,勇敢向外求助,或協助周遭親友,遠離暴力,現場也吸引許多民衆熱烈參與。

婦幼警察隊隊長陳福和表示,過去家庭暴力防治法,只保護有血緣婚姻關係的被害人,現在法律保護更多一層,只要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精神不法的侵害,例如肢體虐待、言語恐嚇威脅、跟蹤監視、限制自由、經濟控制或強迫發生性關係等,都已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害人就可以請警察或社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加害人繼續施暴或騷擾,遷出遠離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或上班地點等,以保護被害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警方說,年輕人談戀愛時容易衝昏頭,對於約會暴力缺乏辨識能力敏感度,誤以爲暴力控制也是一種愛的方式,被害人往往未能及時尋求支援,造成憾事。市警局次呼籲提醒被害人要勇敢站出來,勇敢說「不」,緊急報案電話110及全國保護專線113隨時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培養健康的親密關係,拒絕暴力,纔是愛情長久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