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立委調閱鏡電視文件?NCC:盼釐清法定程序

NCC主委陳耀祥。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天開記者會,指NCC拒絕立法院鏡電視調閱小組調閱鏡電視案相關文件。NCC今天表示,尊重立委職權,但希望能釐清調閱資料的法定程序問題,待調閱小組回覆後,NCC將積極辦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佈新聞稿,針對立法院成立調閱小組向該會調閱鏡電視新聞臺申設相關資料,因相關文件涉特定公司內部治理事項,因此函詢調閱小組相關程序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NCC將在調閱小組釋明、釐清後辦理。

NCC說明,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爲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立法院文件調閱權的調閱範圍僅止於目的明確的「特定議案」;再來,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調閱專案小組有調閱權限。

NCC強調,所謂「特定議案」,依憲法第63條規定,應指法律案、預算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這次鏡電視調閱小組於成立或調閱程序中,並未說明是基於何項重大特定議案而需要行使調閱權,NCC已再三表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尚有疑慮,希望調閱小組能釋疑。

另外,NCC重申,尊重立委行使憲法上的職權,不過,立法院調閱特定公司治理與機關監理事項相關資料時,宜依照司法院釋字第729號解釋所述的正當法律程序辦理,以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