鋸樹生火未滅 玉山延燒12天 喬建中5人遭求重刑

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5月16日發生森林火災,直到5月24日仍有2處火煙,森林護管員前往處理殘火。(嘉義林管處提供)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與友人5月前往玉山登山,因違法生火引發12天森林大火,燒燬70多公頃國有林地,事後還辯稱不慎踢倒爐火引起。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翻山越嶺實地勘查,發現實際上是喬等人違法盜採林木、生火所致,25日依《森林法》將喬等5人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

喬建中與朱男、鍾男、吳女與彭女等5人,5月中前往八通關古道登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因撿拾森林枯枝、違法生火而引發森林大火,大量的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遭焚燬,估計損失高達2億多元。

LINE羣組鋸子留言露餡

原本喬建中等人聲稱因不慎踢倒爐火引發森林大火,但南投地檢署在查扣手機的LINE羣組中,發現有「烤鹿肉當然不會用瓦斯」、「不過我確實有考慮是否要帶鋸子」等留言,顯示帶鋸子鋸樹及生火竟是喬建中一行人登山計劃中的事。

檢方調查,喬一行人15日到達杜鵑營地後,衆人撿拾營地周遭枯枝生火,鍾男也將營火堆旁1株刺柏鋸斷,準備燃燒,不料當晚入睡後,因營火未徹底撲滅,周邊箭竹因高溫引燃,衆人發現後自行滅火,不料凌晨4時火勢再起,衆人無法獨自滅火後纔打119,讓消防隊花了12天才撲滅這場森林大火。

檢警消步行60公里勘查

爲釐清真相,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親率林務局、南投縣消防局、保七總隊等成員,花5天4夜、來回步行60公里,前往杜鵑營地實地現場勘查,發現5人是盜伐林木及撿拾枯枝違法生火,戳破不慎踢倒爐火的謊言。

NCC依懲戒法將喬停職

南投檢方25日偵結,依違反《森林法》竊盜林木罪及生火燒燬森林罪將喬等5人提起公訴,檢方並以喬建中等人爲一己之私引發森林火災,致森林火勢延燒長達12日、面積達79.7公頃,損失費用高達新臺幣2億餘元,且審酌喬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NCC表示,事件發生後,已先將喬建中調離原職,靜候調查,昨日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後,便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喬建中停職,也尊重檢方對於該案偵辦之處理結果。NCC強調,已一再提醒全體同仁於公餘從事各項活動,除留意自身安全,一定要恪遵相關法令及做好各項安全措施,避免此類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