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喬建中慘了!火燒玉山12天 林務局曝天價求償金額

喬建中5月中在玉山紮營森林大火,林管員爲滅火半個月沒回家林務局今天表示,求償金額恐破億元。(圖/林務局臉書)

今年5月間玉山大火,造成龐大損失。林務局今天說,此案初估救災支出、造林費用生態價值已逾億元,將創下林務局求償金額新高。

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假日登山意外引發玉山森林火災,NCC今天表示,已將喬建中調離原本職務,改爲支援秘書室總務業務,不再領有原本法制加給,也主動函送監察院。而喬建中涉嫌玉山大火造成的損失,求償作業則正在依法進行中。

農委會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玉山大火受災面積70幾公頃,迄今僅初估3大項損失合計逾億元,「會超過」民國90年曾求償新臺幣1億元的金額,而民國90年案件原爲林務局最高求償金額。

民國90年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轄屬大甲溪事業區第23林班當地農場果園交界處發生森林大火,時值2月中臺灣氣候乾旱,風又大,引發火災,受災面積超過80公頃,爲林班地,被害樹種以臺灣二葉松爲主,求償1億元,但最後判賠約2000萬元。

他說明,3大類求償金額分別爲一、救災出動人事設備的支出;二、燒到政府早期的造林地費用,即損失的林木價值。三、生態系服務價值,包含生物多樣性、提供野生動物棲地、提供遊客登山遊憩的價值等受損害。

他並說,下週將委託律師,會再評估、討論,求償金額以最後遞出的民事求償告訴書上的金額爲主。

記者追問,通常考量最後判決金額可能會打折,金額有可能再增加。對此,廖一光未否認,但他也說,跟律師討論時,還要再瞭解此案的刑事調查進度,因爲林務局提出的求償是以刑事附帶民事方式進行,對象嫌疑人當事人,此案一行5人,要看刑事調查結果決定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