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營火燒玉山12天遭訴 NCC:已將喬建中停職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引發12天森林大火,造成大水窟森林受害面積超過70公頃。(資料照)
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委喬建中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玉山森林火災,經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於8月20日偵查終結,NCC表示已將喬建中停職,也尊重檢方對於該案偵辦之處理結果。
NCC重申,針對喬員之行爲,該會已主動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爲,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以及同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於本年5月24日函送監察院審查,後續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相關懲戒決定。
NCC表示,本事件發生後NCC已將喬員調離原職,靜候調查。今南投地檢署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規定將喬員提起公訴,NCC爰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喬員停職。
NCC表示,已一再提醒全體同仁於公餘從事各項活動,除留意自身安全外,一定要恪遵相關法令及做好各項安全措施,以避免此類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