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疑當包租公!4300萬新房另有公司 林延鳳:租金報酬率達2.1%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柯文哲購入的濟南3樓,聲稱要做辦公室使用,但其實另有公司,質疑柯除了將選舉補助款化作房產外,還進而靠此「收租」當「包租公」。(圖/林延鳳辦公室提供)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爭議不斷,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26日踢爆,柯早在今年5月就已4300萬購入立法院附近的48.76坪商辦,質疑錢從哪來?而柯則迴應,這是用選舉補助款,想作爲個人辦公室使用。對此,林延鳳再指,柯購入的新屋自稱作爲辦公室使用,但其實另有公司設立,質疑柯將選舉補助款當作房產,還當「包租公」。
針對柯文哲稱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3樓的新房,是用選舉補助款購買的「個人辦公室」,林延鳳表示,柯文哲一月時曾承諾選舉補助款「政黨、走訪和公益」3大用途,如今不惜毀諾也要重金買房,曾誇口要捐三分之一給黨的說法,也被其幕僚陳智菡的「不是整筆投入,而是陸陸續續支出」間接打臉,信用蕩然無存。
林延鳳指出,根據民衆流出影像與口述內容,目前柯文哲的「濟南3樓」仍有公司行號使用,而根據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資料顯示,該地址目前仍有名爲「先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於該處,且該公司早在2000年就已登記在此,此一證據顯示,柯文哲「個人辦公室」純屬東窗事發辯解,並非事實,柯根本打從心底就想留在臺玻大樓辦公,否則爲何6月媒體採訪黨部搬遷新聞時,柯或其幕僚並未公佈5月買進的所謂「辦公室」?
林延鳳進一步說明,柯不太可能無償提供自宅供私人企業使用,一定是租賃關係,簡直將「選舉補助款」當成自己私人的聚寶盆,因爲根據房仲網公佈周邊大樓三房租金行情,月租金可達6萬4500元,租金報酬率達2.1%,柯文哲若當「包租公」不僅增值保本,更有租金收益,這種總統候選人的選舉補助款用法,真是令人歎爲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