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轉運站禁飲食!違者最高罰1.5萬 3情況例外「可以喝水」

▲不只搭乘客運時不可飲食,於轉運站候車時也不得飲食。(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全臺第三級防疫警戒持續交通部公告,即日起民衆搭乘大衆運輸均不得飲食,且臺鐵高鐵全線車站範圍內包括付費候車區與非付費區域、客運轉運站等地,均不可飲食,否則可處3000到1.5萬元罰鍰,不過喝水、服藥哺乳例外。

交通部表示,爲防治新冠肺炎,民衆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與高鐵及臺鐵全線各車站範圍內(含付費候車區與非付費區域)、國道客運(含各轉運站)各車站付費候車區、各航空器內候機室,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

交通部指出,違反上述規定者可處3000到1.5萬元罰鍰,若因生理需求需喝水、服藥、哺乳,應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口罩。與上述範圍外有飲食需求者,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情形下,可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臺鐵、高鐵車站的付費與非付費區域都禁止飲食。(圖/記者許靖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