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18縣市餐飲禁內用規範一次看!違者最重罰1.5萬 4縣市未宣佈

▲許多縣市規定餐飲業禁止內用。(示意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黃巈禾/臺北報導

臺灣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進入三級警戒全臺許多縣市首長宣佈餐飲業禁止內用,僅可外帶或外送,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但各縣市規範時間不同,有的縣市到5月28日,也有縣市到6月8日,《ETtoday新聞雲》記者特別整理各縣市規範。

基隆

基隆市政府尚未宣佈餐飲業禁止內用。基隆廟口夜市17日曾宣佈,自主停業至23日爲止,不過廟口夜市管委會24日宣佈,將自主延長停業時間,預計6月1日下午4時恢復營業。愛四路夜市也自主延期停業時間,將再持續暫停至5月28日下午4點爲止。

臺北市

臺北市長柯文哲5月23日宣佈,5月24日起至5月28日,北市所有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只能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新北

新北市長侯友宜5月23日宣佈,5月24日起至5月28日,新北市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只能外帶或外送,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桃園

桃園市鄭文燦5月24日宣佈,5月24日起,桃園所有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一律改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新竹市

新竹市長林志堅5月24日宣佈,5月25日起,新竹市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只能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新竹縣

新竹縣長楊文科5月24日宣佈,5月25日起,新竹縣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只能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苗栗縣

苗栗縣政府5月24日宣佈,5月25日起至6月8日,苗栗縣所有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一律改爲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臺中市

臺中市府5月21日公告,5月22日起至6月8日止,臺中市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僅可實聯制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彰化縣

彰化縣長王惠美5月22日宣佈,5月23日起至5月28日止,彰化縣所有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僅可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南投縣

南投縣政府5月23日宣佈,5月23日起至6月8日止,南投縣所有餐飲業僅止內用,僅可實聯制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雲林縣

雲林縣政府5月22日宣佈,5月23日起至5月28日止,雲林縣所有餐飲業全面禁止內用,只能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嘉義市

嘉義市長黃敏惠5月23日宣佈,5月23日起至5月28日止,嘉義市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僅可實聯制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嘉義縣

嘉義縣長翁章樑5月23日宣佈,5月23日起至5月28日止,嘉義縣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僅可實聯制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臺南

臺南市長黃偉哲5月24日表示,市府稽查小吃店、餐廳防疫情況時,發現內用部分業者沒做好防疫,許多業者不遵守配合相關防疫規定,市府決定5月24日起,臺南小吃店、各式餐廳全面禁止內用,只能外帶,直到中央防疫指揮中心指示解除爲止,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高雄市

高雄市長陳其邁宣佈,5月22日起至5月28日止,高雄市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僅可實聯制外送、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屏東

屏東縣長潘孟安5月23日宣佈,5月23日起至5月28日止,屏東餐飲業者全面禁止內用,一律改爲外帶,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宜蘭縣

宜蘭縣長林姿妙5月23日宣佈,5月23日起至6月8日止,宜蘭縣所有餐飲業禁止內用,一律外帶或外送,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花蓮縣

花蓮縣政府24日宣佈,餐飲小吃一律外帶,但對於時程罰則並未多做說明。

臺東縣

臺東縣政府尚未宣佈。

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5月23日宣佈,5月24日起至6月8日,全縣所有餐飲場所禁止內用,一律改爲外帶或外送,違者處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金門縣

金門縣政府尚未宣佈。

連江縣

連江縣政府尚未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