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社頂鐘乳石遭盜鋸 墾管處:依文資法可處5年以下徒刑

墾丁社頂傳出鐘乳石遭盜鋸,案發地就在墾丁森林遊樂區林業試驗恆春分所管理維護的土地。(墾管處提供/謝佳潾屏東傳真)

墾丁社頂傳出鐘乳石遭盜鋸,案發地就在墾丁森林遊樂區旁林業試驗所恆春分所管理維護的土地,也是墾丁國家公園計劃生態保護區,墾管處、警方獲報後積極查緝中,而犯嫌若同時觸犯國家公園法與文資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天然資源豐富的墾丁地區,過去就曾發生多起鐘乳石遭竊案,墾管處爲防範偷竊情事擴大,採取封閉數區域來進行管制,而成效果真不錯,竊案愈來愈少,不料,近日又傳出鐘乳石遭盜鋸,且是因林試所在附近施作工程時,沒有做好進出管制而致,對此,墾管處說,仍待釐清鋸斷痕跡是否爲新的」。

墾管處指出,目前正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等相關單位共同調查中,該處除違反國家公園法外,也將定位確認是否位處社頂高位珊瑚礁自然保留區內,若證實是、屆時將依文資法移送法辦

墾管處說,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8款墾丁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採取石筍、鐘乳石、珊瑚礁石等天然資源,依國家公園法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年,如果同時違反文資法,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金

墾管處強調,爲維護國家公園天然資源完整,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呼籲民衆不要以身試法,破壞自然遺留下來的珍貴資產,也會聯合相關單位盤整管護資源範圍,加強人員進出控管與巡護監控機制,避免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