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單豈能成虛假廣告溫牀

庹亞男

近日,有記者調查發現,快遞單、取件碼上常常印有“領獎”的廣告,可掃碼領獎時卻發現,充值話費可能變成無法立即使用的話費券,也可能需要下載某APP才能使用;抽到白酒,還得付幾百塊錢運費……(6月18日《新京報》)

快遞面單、取件碼上的廣告由來已久,套路“拉滿”。簡短的幾個大字,就營造出“大獎”極易獲得的假象。實際上呢?千篇一律的話術是爲了引誘消費者掃碼關注,達到平臺引流、跳轉鏈接、註冊會員、誘導消費等目的。更有甚者,有的虛假廣告還涉嫌電信詐騙、非法採集用戶個人信息等,“危險係數”不小。事實上,對於這種套路,“久經考驗”的消費者未必會“中招”。有業內人士透露,此類廣告的掃碼率其實只有千分之三。但再小的比例也得看基數,我國快遞業發展迅速,體量更是龐大,這也意味着小廣告的“傷害值”並不小。

誰來管?怎樣才能管到位。有律師給出建議,“快遞公司相當於廣告的發佈者,如果沒有盡到相應的審覈義務,或者對於虛假廣告視而不見,不予禁止,需要跟廣告主一起承擔連帶責任”。此言不假,雖然快遞面單的打印來源較爲複雜,但並非“無跡可尋”,快遞公司、電商平臺都是相關責任方,只要找準突破口和“幫兇”,再順藤摸瓜,何愁揪不出快遞廣告背後的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