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認清楚!撞上國道「緩撞車輛」不得了 維修費最高慘賠180萬元
▲國道2個月就發生14起緩撞車輛遭撞擊事故。(圖/高公局提供)
根據高公局統計,今年截至2月底,國道共發生14件於處理事故或施工戒護的「緩撞車輛」遭撞擊事故,造成7人受傷、12輛緩撞車輛受損。高公局指出,事故當事人除本身車輛受損之外,還須賠償維修費用,從14萬7千元至180萬元不等,提醒行車遇事故處理或施工,應該現場指引小心行駛。
緩撞車輛可加強防護工作區域人員及機具安全,避免遭受失去控制之車輛撞擊,及減緩失去控制車輛內人員之傷害,高公局也要求在事故及散落物處理,與佔用車道之施工皆需配置緩撞車輛。
▲撞上緩撞車輛,維修費最高得賠180萬元。(圖/高公局提供)
不過,根據統計,今年截至2月起,國道就有14起撞上緩撞車輛的事故,高公局說,部分用路人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擊,除造成用路人及乘客與執勤、施工人員受傷外,更影響交通順暢。
前述緩撞車輛遭撞擊,事故當事人除本身車輛受損外,更需賠償緩撞車輛維修費用,高公局說,依發生案例約14萬7千元至180萬元不等。
▲國道緩撞車輛之外觀。(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說,爲讓緩撞車輛顯現醒目,有規定緩撞車輛車身爲黃色,車身後方塗有橙白相間山形斜紋線反光漆(或反光貼片)及配置LED警示燈,車身兩側亦設置白色或黃色帶狀反光識別標誌,車輛配置移動式LED顯示板,顯示改道相關警示箭頭及文字,以供用路人容易辨識。
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應注意車前狀況,小心駕駛,以維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行車途中如遇事故處理或施工,請依照現場指引行駛,以免發生事故,影響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