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爆潘孟安「金屋藏潘」受財團供養 王鴻薇判賠50萬

▲立委王鴻薇2023年以「金屋藏潘?!」爲題,開記者會指稱潘孟安免費住豪宅、接受財團供養。(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2023年)12月間,以「金屋藏潘!?」爲題,指稱時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免費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受財團供養,潘強調「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他以每月6萬8000元租屋,不容遭抹黑清譽,因此提告要求王鴻薇賠償精神慰撫150萬元,臺北地院今(23日)判決王鴻薇賠償50萬並移除貼文,可上訴。

曾任屏東縣長的潘孟安,現已升任總統府秘書長,本案他3度出庭,批王鴻薇「居心叵測」、以邪惡方式造謠,「不是揭弊,而是污衊」,目的是影響當時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果。潘自認耕耘政壇30年、從屏東恆春半島草根鄉代做起,一路戰戰兢兢,「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被迫「以訟止謗」,並提出租約與付租匯款單據佐證自己清譽。

王鴻薇歷次出庭針鋒相對,批潘孟安提出的租約跟繳租單據,都只有助理簽字,無從證明潘孟安付費入住,拿出來等於不攻自破。王鴻薇強調消息來自「吹哨者」、爆料前嚴密查證、非無的放矢,且對輔選大將操守等可受公評之事合理評論與質疑,她諷刺潘孟安不敢提刑事告訴、怕被認證濫訴,僅提民事求償「難道只是要我的錢嗎」。

▲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前右)告立委王鴻薇求償,3度親自出庭強調「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去年12月間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階段,王鴻薇同月4日開記者會以「金屋藏潘」爲題,指稱北上爲賴清德輔選的潘孟安,免費入住價值5000萬元的北市豪宅「力麒御品」,屋主是近年在屏東拓展版圖的光電業者「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

王鴻薇質疑,潘孟安擔任屏東縣長期間,力能能源與母公司天方能源在屏東圈地、獲特許在屏東設置光電,潘到臺北輔選住進董事長家裡,「這裡面沒有問題嗎」。同日下午,王鴻薇接續在臉書po文,指稱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

潘孟安開記者出示租約與匯款證明,自稱以每月6萬8000元租住,反擊王鴻薇惡意造謠抹黑。王鴻薇回敬指出,民進黨稱「潘孟安不過是一介平民」,把潘孟安比喻爲「和北漂青年一樣租屋」,但就算是「北漂中年」,誰會去租1間3房1廳62坪、雙車位、每月6萬8000元的豪宅。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被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出庭批對方的舉證「不攻自破」。(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潘孟安提起本案求償訴訟,主張王鴻薇本案開記者會前,已得知楊宗公開回應不認識潘孟安、「是透過別人租屋,每月6萬8」等內容,王鴻薇仍發表不實言論誹謗,要求王鴻薇賠償精神慰撫150萬元,並移除相關po文,另須刊登他本案勝訴判決。

王鴻薇反駁指出,力麒集團當時替楊宗提出的片面說法,她覺得違反常情,「既不認識潘孟安,又說房子出租,那你爲什麼可以讓潘孟安長期住在你的房子裡面,而且是個豪宅」,所以她不採信、照常開記者會對潘孟安提出三問:「房子是誰的、房租多少錢、住多久?」至於潘聲稱委託10多年的男助理租屋與匯款,王鴻薇指這名助理任職資料跟潘的說法不吻合,顯然是替潘擋槍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