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罕見吞敗!爆潘孟安受財團供養挨告 判賠50萬理由曝

▲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2023年)12月間,以「金屋藏潘!?」爲題,指稱時任總統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免費入住建商提供的北市豪宅、受財團供養,潘強調「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不容遭抹黑清譽,提告向王鴻薇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臺北地院今(23日)判決王鴻薇賠償50萬元,須移除本案粉專相關貼文與影片、並不得再散佈,主因就是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判決理由指出,王鴻薇本案「金屋藏潘」言論,選在當時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登記後才發表,有干擾潘孟安輔選賴清德的意圖,但潘已提出租約、匯款單、助理名片、照片等物佐證,可認定潘當時確實委託練姓助理租住本案房屋。

此外,王鴻薇召開本案記者會前,已被「吹哨者」告知「力麒迴應說,楊宗不認識潘,是透過人租的,每月6萬8」,縱然王鴻薇懷疑真實性,但她曾任職媒體、擔任臺北市議員多年,應熟稔揭弊的合理查證事務與管道,卻沒在本件言論中適度揭露力麒的迴應,「是否確係基於善意,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尚有可疑」。

▲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記者湯興漢攝)

至於王鴻薇主張本件豪宅屋主楊宗是天方公司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麗集團旗下力麒公司的子公司,力麗集團與民進黨派系交好,天方公司在屏東林邊開發太陽能案場,楊宗與潘孟安關係啓人疑竇等,法官認爲,依現有資料,潘孟安擔任屏東縣長期間,跟天方公司的光電事業並無官商勾結傳聞。

法官指出,王鴻薇僅憑潘孟安住在楊宗的豪宅,而天方公司與楊宗的力能公司在屏東縣開發光電事業,就逕自推論潘接受財團供養,顯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王也沒舉證潘卸任屏東縣長後,對屏東縣境光電業者有何種干預或影響力,不足以佐證本件「金屋藏潘」言論。

至於潘孟安一併請求王鴻薇將本件判決刊登報紙頭版,法官認爲已侵害《憲法》保障思想自由與不表意自由,也不是《民法》所定回覆名譽的適當方法,因此駁回潘此部分請求。還可上訴。

本案源於去年12月間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階段,王鴻薇同月4日開記者會以「金屋藏潘」爲題,指稱北上擔任當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潘孟安,免費入住價值5000萬元的北市豪宅「力麒御品」,屋主是近年在屏東拓展版圖的光電業者「力能能源」董事長楊宗。

王鴻薇質疑,潘孟安擔任屏東縣長期間,力能能源與母公司天方能源在屏東圈地、獲特許在屏東設置光電,潘到臺北輔選住進董事長家裡,「這裡面沒有問題嗎」。同日下午,王鴻薇接續在臉書po文,指稱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

潘孟安開記者出示租約與匯款證明,自稱以每月6萬8000元租住,反擊王鴻薇惡意造謠抹黑,並提起本案求償訴訟,主張王鴻薇本案開記者會前,已得知楊宗公開回應內容,王鴻薇仍發表不實言論誹謗。潘自認耕耘政壇30年、「清廉自居是從政核心價值」,被迫「以訟止謗」捍衛清譽。要求王鴻薇賠償精神慰撫150萬元,須移除相關po文與影片,並在報紙頭版刊登他本案勝訴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