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暐哲翻臉告青峰…律師曝他要「蘇打綠所有的歌」宣判出爐

青峰遭林暐哲提告侵權,痛訴對方「已不是他認識的那個人」,並希望別再有創作者跟他碰到一樣的事。(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藝人青峰與恩師林暐哲於2018年底公開分家原以爲是樁好聚好散的美談不料青峰於2019年在演唱會上唱自己的歌,竟遭林暐哲主張部分合約未解,依「侵害著作權」提告,民事部分求償800萬元一、二審皆敗訴;刑事部分,臺北法院15日判青峰無罪。

刑事審理期間,當初協助雙方分家的律師出庭作證,紛紛證稱雙方已「解除所有合作」,但林暐哲日前出庭表示,2018年與青峰談分家時,雙方僅合意解除歌手經紀合約,但「詞曲授權合約」部分,當時青峰要求分家時,與合約到期僅剩2個月左右,不符合解約條件的「須於到期前3個月內以書面終止」、視爲自動續約,青峰在演唱會上的表演,也構成侵權行爲

林暐哲更進一步痛訴,他當初爲籌措創作資源,與大陸騰訊簽約獲得大量預付金,在分家後他分毫不取、直接轉讓,使青峰可在3年內取得1億元資金,不解爲何淨身出戶的他,要被嫌成這樣,更爆料青峰在調解時,痛罵他與律師設局纔會有現在的官司

▲林暐哲主張青峰於合約中在外表演侵權,並不滿自己分家時「給出最大利益」還要被嫌 。(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青峰律師認爲,當初在分家協議裡,青峰表明解除一切合作,而林暐哲也在合約上表示「遂其所願」,顯然已是同意青峰的請求,而林暐哲聲稱無償轉讓合約的背後,其實是怕他當初揹着青峰跟騰訊所籤的合約,在失去青峰信任後會違約,才讓青峰承接替他自己解圍,且合約內3年創作35首歌的條件,也相當不合理,並指出林暐哲提告的目的,就是要搶下蘇打綠「過去、未來所有的歌」。

青峰在庭上更是氣憤,指他獨力完成的500多首創作,都願意與林暐哲分享,不明白對方爲何要執意提告,且林暐哲聲稱「給出最大利益」,卻對歌手與廠商洽談最重要的「歌曲授權」緊抓不放,痛訴「訴訟2年多來承擔林暐哲的惡意中傷,我可能永遠無法理解,他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不希望再有任何創作者,碰到跟我一樣的事」。

青峰的母親由於擔任青峰新創公司負責人,也被列爲本案被告,日前出庭痛訴林暐哲欺騙它們母子,更一度在庭上激動落淚、自捶胸口,讓一旁的青峰趕緊安撫母子倆更在庭外相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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