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錢櫃大火究責!柯文哲指示:消防局長吳俊鴻記過留任
臺北市錢櫃林森店4月26日火警釀6死,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5日口頭請辭。黃珊珊7日受訪說明,市長柯文哲認爲吳局長督導的確有不周,將記過懲處,另外是他的去留,希望他能夠留下來,把制度漏洞補起來,把事情做起來再來討論以後的事情。
▲臺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圖/記者林敬旻攝)
對於調查報告內容,黃珊珊說,第一,現場人員3月6日、3月30日、4月22日三次稽查是否未如實反映現況,或涉有怠惰沒有稽查,第二是幕僚單位責任,48小時應上傳安檢表上傳系統,沒有做到,相關場所檢修設備直接登載和合格,而不是需補查,最後是,指揮官由消防局跟都市發展局的副局長輪流擔任,都沒有做到督導責任,有相關缺失。此外,公安督導會報,沒有如實呈現檢查狀況,造成府級沒有辦法掌握狀況。而黃珊珊所提的指揮官爲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都發局副局長羅世譽。黃珊珊強調,懲處結果是考績會決定,至於政務官沒有所謂的懲處,就是口頭警告或是直接下臺,但是北市這麼多年市長上任後,對政務官是有懲處制度的,他認爲吳俊鴻督導不周部分要記過,但也認爲救災也有相對功勞,所以局長應該要把事情處理好再來討論,賞罰分明是柯的立場。
黃珊珊表示,事務官的部分,因爲督導是兩個局的副局長,事務官最高層級是到副局長,政務官是局長,調查的是行政責任,業者方面,則是由檢方調查刑事責任,「我們可能有疏失、可能有偷懶,但是絕對沒有包庇」。
黃珊珊也透露,她已經寫兩天臉書幫消防人員講話,當議員22年,消防人員幾乎沒有風紀問題,很績優的機關,打火弟兄的反應,她詢問他們有沒有放水,「同仁說我爲什麼要放水,我放水下一個死掉的就是我的同事」,對稽查人員來說何等嚴重,這是基本常識。黃珊珊說,錢櫃發生大火,消防員仍救出156位民衆,27分鐘撲滅火勢,這是火困難任務,他們做到了,還是要強調「打火弟兄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