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神鬼女銀行員盜客戶430萬 慘丟工作被離婚再判刑3年6月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蘭雅分行陳姓女行員,因投資股票、期貨遭套牢,竟挪用客戶共430萬餘元,更害公司被裁罰800萬,事情曝光後,她吃上官司丟工作,婚姻隨之破裂,被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陳女坦承犯行,並稱與被害人、公司達成和解,預計得花上66年才能還清。士林地院今(14)日宣判。

法院今宣判,依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前段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又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前段背信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40歲陳女從2019年至2023年6月間任職銀行行員,卻在2022年12月間至隔年6月間因股票被套牢又得繳期貨保證金,動歪腦筋,盜蓋客戶印鑑取款,甚至得知親阿姨、鄰居帳號,利用權限重建磁條在自己存摺,僞籤盜領款項,前後得手430萬5136元,事後回補124萬2535元。

她當庭有氣無力說,已經與6名被害客戶達成調解,從去年10月起每月償還5000元,預計到123年10月能將124萬2535元償還完畢,至於害公司被金管會裁罰的800萬,也會在118年10月起以每月1萬還款,若款項順利還完得花大約66年8個月,自己真的很有誠意想要還錢,每天無論風雨烈日都花12小時在跑外送,同時還得顧2名孩子。

▲陳姓女銀行行員監守自盜。(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審判長納悶地問:「那妳知道從118年起每月需還款2萬元嗎?能負擔得起嗎?」陳女無奈地迴應,當外送員月收入大約在5到6萬元,但還得撫養年邁父母、祖父母以及2名孩子,事情曝光後丈夫也與她結束婚姻,雖同住一個屋檐下,但她仍是孩子們主要的照顧者,她的語氣中充滿焦慮和無助,顯示出她在承擔沉重的家庭和經濟壓力下的艱辛和無奈。

審判長再進一步詢問當時動機時,陳女娓娓道來表示,家中經濟困境,本來想靠投資股票、期貨改善生活,不料卻被套牢,只好挪用客戶的錢補期貨保證金,否則將面臨被斷頭的風險。

其辯護律師指出,被告案發當時經濟不好,自己也血液流失貧血,種種原因下一時失慮,希望能給予緩刑宣告;國泰銀行代理人張炳煌表示,對於量刑沒有意見,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