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遭王浩宇爆料「120萬收買派系」 林富男告了!

記者洪正達翁進忠高雄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爆料,臺民黨主席柯文指派中央委員林富男,以120萬的代價收買前林園鄉長黃兆呈,爆料一出後,林富男氣的要王浩宇24小時內道歉,否則提告;26日下午,林富男在黨籍候選人的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正式對王浩宇提告加重誹謗罪,林富男表示,王浩宇不但霸凌了他也霸凌了柯文哲,此風不可長。

民衆黨中央委員林富男前往地檢署控告王浩宇加重誹謗。(圖/記者翁進忠攝)

林富男指出,中央黨部在今年8月17日任命他爲高屏澎東區域立委提名總指揮,黃兆呈從新聞曝光便與他見面4次爭取加入臺灣民衆黨,他從來沒主動找過黃,且民衆黨入黨最大的要求就是清廉,他不可能拿錢去找人入黨,且民衆黨總經費加起來不超過1000萬。

被王浩宇爆料錄音檔後,林富男立即致電黃兆呈求證,黃答覆「不可能錄音」,問題可能出現在當時的助理身上,不過當天帶去2名助理都已離職,如果助理錄音後將檔案拿給王浩宇爆料,只爲了提高綠黨政黨票,非常不足取,所以對王提告「加重誹謗罪」。

▲林富男在黨籍候選人的陪同下前往地檢署提告。(圖/記者翁進忠攝)

林富男也說,當出婉拒黃兆呈入黨主因是,民衆黨提名要通過3個程序,分別是提名審議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最後在進入中央委員會同意後,纔會有被提名的資格,黃可能在中間某一過程就被刷掉,最後當然也沒提名,更沒加入民衆黨,這是事實

對於錄音檔中「120萬元收買」一事,林富男也嚴正駁斥,他當初對黃兆呈說「你一定要加入嗎?本黨沒錢,最多也僅會補助登記費20萬元,而且必須具有黨內被提名身分纔有,且最高最高也才100萬,有必須要爭取到這種程度嗎?用無黨籍身分選不是更好」。

林富男也痛批,王浩宇長期透過網路霸凌別人,跟楊蕙如沒什麼兩樣,且此風不可長,請地檢署受理偵辦,這個爆料不但傷害了他,也傷害了黨主席柯文哲。

▲林富男指出,王浩宇的網路霸凌行爲已傷害了他及柯文哲。(圖/記者翁進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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