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兆豐銀遭罰千萬! 28戶房貸案有疑似人頭戶貸款

兆豐銀因房貸業務疏失遭罰千萬。(資料照/兆豐銀提供)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8)日表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所涉缺失,依銀行法處以1,000萬元罰金

金管會指出,該行石姓前行員於104年7月至108年12月間爲配合代書所引介之房貸案能於該行順利承做,而有未查證授信戶資料或放寬審查評估標準簽報案件情形,並有協助非授信戶之第3人代爲存入案關授信戶帳戶繳交貸款之情事,計有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之表徵或缺失,違法行爲時間約4年6個月。

金管會表示,已請該行檢討本案所涉相關人員責任,包括稽覈單位及相關業務管理單位;並指出,該行板橋分行於105年間已發現有人頭戶房貸案件,本案部分缺失態樣及案件時間與該案相同,該行當時未落實執行本會要求,確實全面清查,且本案該行有多項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顯示該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均有未善盡責任之情事。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請該行將本案例態樣以去識別化方式傳送至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並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本案違法失職人員石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