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冒用人頭戶取得房貸1.1億 華泰銀一次爆3貸款弊案遭罰300萬

銀行副局長莊琇媛。(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金管會今天(26日)針對華泰銀行開罰300萬,主要是華泰銀的中壢分行有3個貸款弊案,其中一案爲建商冒用14個人頭戶貸款1.1億元,卻發現最後貸款金額都流回建商,檢調調查時才發現。根據金管會預估,中壢分行3個貸款案都有嚴重缺失,讓華泰銀預估至少損失4400多萬元。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華泰銀行中壢分行爆出3個貸款弊案,其中第一案是授信承辦人員問題,該人員旗下有23個授信案有高估鑑價金額的狀況,放款金額高達2.5億、轉催收1.3億元。

第二案是有建商在2014年到2017年底,利用14戶人頭戶貸款,放款金額達1.1億元,最終貸款金額最流回建商,轉催收6100萬元;第三案則是有6戶貸款擔保品有高估的狀況,放款金額9200多萬元、轉催收4900萬元。

上述3案都發生在中壢分行,是有民衆向檢調告發後,檢調在去年10月去中壢分行調資料,銀行認爲要全面清查才爆發,12月華泰銀才向金管會報告重大偶發。

莊琇媛表示,3大貸款弊案逾放比都超過50%,目前預估華泰銀行總損失達4400萬元,涉案的人員包括授信主管還有2位承辦人全都移送給檢調。銀行局也依照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對華泰銀行處以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