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員挪用客戶款項 國泰世華銀遭重罰1200萬

對此,國泰世華銀對此表示將虛心檢討,已在第一時間主動處理並廣泛清查可能受影響客戶、確保客戶權益,解僱涉案員工、追究法律責任,並對內部作業流程深入檢討,積極強化管控措施,嚴格要求員工恪遵相關法令規範,以期防杜類似情事發生。

金管會表示,國泰世華銀永和分行客戶欲解約美元定存,卻遭林姓理專拖延,客戶懷疑款項遭其挪用而向銀行反映。國泰世華銀啓動追查後發現,林姓理專利用客戶信任取得網銀密碼,並以避稅爲由請客戶設定其他客戶或該名理專關係戶帳號爲約定帳號。

林姓理專藉此模式,在2016年11月至2022年12月間使用網銀將客戶外幣資金轉出補貼其他客戶,共影響6名客戶、涉及金額達4698萬元。在發現此案狀況後,國泰世華銀對其他分行展開清查,發現新生分行李姓行員同樣涉及不法挪用客戶款項。

國泰世華銀髮現,新生分行李姓行員2018年趁客戶開立存款戶時,私自替客戶申請網銀功能、並取得網銀密碼,在客戶辦理設定約定轉帳帳號時一併設定關係人帳號,趁機挪用客戶款項至關係人帳戶,影響1名客戶、涉及金額50萬元。

銀行局主秘侯立洋指出,國泰世華銀行先前對理專、關係人與經管客戶行內帳戶金流活動的相關監控報表,僅針對新臺幣帳戶而未包含外幣帳戶交易。若國泰世華銀對外幣帳戶交易有建立相同機制,可更早發現弊端,不會拖那麼久才發現。

金管會據此認爲,國泰世華銀未完善建立理專或其關係戶與客戶間的資金往來機制、未完善建立使用相同IP登入網銀的追蹤監控機制,內控制度顯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守行爲準則,導致發生理專及行員舞弊事件,據此重罰國泰世華銀1200萬元。

除了依違反銀行法裁罰外,金管會亦提出2項監理要求,除了要求國泰世華銀針對第二支柱監理審查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外,也要求國泰世華銀將此案態樣傳送至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並依規定報送此案違法失職人員至資料庫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