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讀《初戀》解謎...最大困難找無被害人 檢嘆:比唸書還累

▲林奕含99年初完成「初戀」小說內容,應是「房思琪初戀樂園」原始架構版本。(圖/翻攝自林奕含fb、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本名陳國星補教名師陳星被控誘姦才女作家林奕含案,臺南地檢署歷經3個多月調查,22日宣佈未查到具體犯罪事證,因此不起訴處分。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家屬均表明不願提出告訴,也沒有其他被害人直接或間接告發,先後也傳喚27名證人,最大困難點是「找不到被害人」,必須從作品看出端倪,直呼「比求學時念書還累」。

由於林女已逝世,南檢只能從證人、遺物,甚至部落文章遺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等作品尋找蛛絲馬跡,但林女生個人資料,經承辦檢察官多次請求家屬提供,家屬都表示無法提供。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建弘指出,找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原型小說《初戀》,不斷反覆閱讀,企圖字裡行間找到線索

南檢指出,參以林女於該名爲「初戀」之原版小說內所使用之許多文辭,與「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及其部落格文章中所出現之文辭相類,堪認林女所寫該名爲「初戀」、字數共約5萬餘字之作品,應系「房思琪初戀樂園」之小說原始架構版本。

不過,該原版小說並未見有描述任何強制之情節 ,且對照該文前後之脈絡鋪陳,該等性交行爲之描摹,系以雙方合意交往乃至於合意性交之觀點書寫,遍觀全文亦未提及有類似「房思琪」、「王姓學生綽號餅乾」)」及「郭曉奇」等3人遭強制性交之情節。南檢堪認林女嗣於106年2月間所出版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其內所描述之情節是否確然屬實,顯值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