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要買706萬泰達幣 拿玩具鈔交易!車手被活逮慘了

吳姓車手拿玩具鈔跟泰達幣賣家交易,遭判有期徒刑2年。(邱立雅攝)

吳姓車手去年加入詐欺集團,聽從詐欺集團成員指使,向林姓男子聲稱要以706萬購買等值泰達幣,面交當天吳姓車手帶着706萬元鈔票,要求林男將706萬泰達幣存入指定電子錢包,事後林男發現鈔票中竟有698萬爲玩具鈔,報警處理。

吳姓車手去年9月中加入詐欺集團後,詐欺集團共同意圖爲自己不法所有,向一名林姓男子聯繫,佯稱欲以新臺幣706萬元向他購買等值泰達幣,並約定某日到便利商店交易。吳姓車手再依詐欺集團成員指示,持706萬元(其中698萬6000元爲玩具鈔)前往超商與林男碰面。

不知情的林男看到鈔票後,將價值706萬元泰達幣存入詐欺集團成員指定電子錢包,吳男因此取得1萬元報酬。事後林男才察覺有異,清點鈔票後發現其中竟然高達698萬6000元是玩具鈔,立即報警處理。

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被告不知勉力謀事,竟爲一己私利,加入詐欺集團,並依詐欺集團成員指示行動,以助詐欺集團遂行詐騙行爲,念其犯後坦承詐欺、洗錢犯行,態度尚可。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2年。扣案玩具鈔1批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1萬元沒收。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