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完成黨團協商 近期拚三讀
朝野黨團協商今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最終在所有委員討論後,條文全數通過了,沒有保留,近期將排入院會三讀通過。(摘自立法院直播)
《礦業法》修法自2017年發動至今已6年,朝野黨團協商今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最終在所有委員討論後,條文全數通過了,沒有保留,近期將排入院會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這次修法不是扼殺礦業發展,也不是阻止臺灣礦業的發展,原本礦業法下如此偏斜於廠商或礦業業者,礦業註定背上破壞環境和壓迫原住民部落的污名,這次修法是希望讓礦業業者和原住民重新取得健康平衡的關係。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召集黨團協商,針對《礦業法》研商,本次黨團協商中保留的15條關鍵條文,包含礦權申請展限期間的存續問題、主管機關審覈效期、原民諮商同意與環評管制,皆依照黨團協商通過,將排入近期院會三讀。
洪申翰指出,原本的《礦業法》偏斜於礦業業者,透過這次修法,才能去除礦業業者的污名,修法最大目的是這件事情,並非阻止臺灣的礦業發展,礦業業者私底下會討論和擔憂,希望有健康平衡關係。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以前礦權就好像是「萬年條款」,好像礦權一次許可給你,以後展限就永遠同意,大家會覺得礦是國家的,結果拿到一次特許就萬年,礦權一次20年,整個礦業法無法往前推進。
林淑芬指出,這次修法將把關機制放在礦業用地,每次經過環評把關過,經過專家環保單位把關,給予允許開採的量,的確符合新權利,不再拘泥於礦權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