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完成黨團協商 爭議條文送院會
今天下午展開第三次政黨協商,最終,立法院長游錫堃宣佈,《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試劑條例》,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其餘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摘自立法院直播)
《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試劑條例》共稱再生醫療雙法,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疑,「再生醫療法」草案第3條、第9條、第16條仍有爭議,今天下午將展開第三次政黨協商,最終,立法院長游錫堃宣佈,《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試劑條例》,部分條文保留送院會處理,其餘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
其中,《再生醫療法草案》第3條開放異種細胞部分,陳椒華認爲,目前實證研究不足,不宜貿然開放,她主張應納入須符合2003年衛生署公告之「體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操作規範」及相關安全規範,勿讓罹病國人成爲白老鼠。
黨團協商會中,陳椒華也提出,要符合前衛生署規範,讓我們進行的再生技術是安全高品質的,如果不寫如何保證是安全的;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表示,這些技術必須經過人體試驗,有結果後我們纔會覈定,可能產生排斥現象,但排斥問題不是無解,像是心臟移植都有抗排斥藥物,必須做試驗才知道可不可以。
陳椒華也要求,希望說明欄加上「如果要用異種或異體細胞,不要用於治療」,她表示,不反對研究,再生技術都是用自體細胞,現在要把白老鼠講清楚,如果同意用異體或異種細胞,就是把人民當白老鼠。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如何救人而不是謀利,審查程序很嚴謹,希望大家理性,否則無法建立在努力的途徑,全部倒退就不必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