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法》今午協商 醫改會籲執政黨勿一意孤行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左)指出,藥界、法界、消費者、病友、受試者等團體共同呼籲政府懸崖勒馬,在2、3天內就超過1000人連署。(圖取自陳椒華臉書直播)

立法院今日下午3點半將展開《再生醫療法》的協商,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醫療改革基金會上午召開記者會,點出政院版草案的爭議,呼籲執政黨勿一意孤行,強推爭議條文。國內2018年開放細胞治療,至今仍亂象叢生,有診所邀請病人年繳百萬加入會員,卻不講清楚療效,甚至有業者宣傳什麼疾病都可治療。對病患而言,可能會爲了療效不明的治療而傾家蕩產,最終只換來生理食鹽水。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特管辦法2018年上路,開放6種細胞治療,上路5年來,卻看不到任何療效評估報告。當時的立法違反實證醫學的精神,導致醫病保障不足,許多教學級的醫學中心望之卻步。日前醫事司稱細胞治療問題主要是廣告,但她表示,除了廣告,細胞治療還面臨地下化、詐騙的情形。

病友端,業界、醫療機構的細胞治療亂象,包含療效不明、漫天喊價。林雅惠舉例,有診所像俱樂部一樣邀請病人加入會員,1期繳10幾萬、1年繳幾百萬,但卻不講清楚療效。病人治療後效果不佳,就被告知可能要再打1、2年才能看出效果。對長期受折磨的病人來說,可能會爲了一線生機而散盡家產,最終只換來生理食鹽水。

另外,林雅惠表示,細胞治療也有地下實驗漫天叢生、業者誇大療效的問題。有業者宣稱什麼疾病都可以治療,這對病人來說要如何求證?一些業者申請登錄和實際的情況也不符,申請做的是A,卻連B、C、D都做,亦有業者鑽漏洞,以基金會的名義收費,規避醫療機構需擔負的責任。

林雅惠表示,醫病關係長期面對專業、資訊、權利的不對等,病人缺乏足夠的專業分辯治療的安全、科學性是否足夠。相較有專業審查、限定病人數的恩慈療法,空白授權的再生醫療會誘導民衆中做出非理性選擇。萬一出現有不良反應、醫療爭議,不僅無法適用藥害救濟,也更難證明因果關係。她呼籲執政黨切勿一意孤行,謹慎立法才能創造雙贏。

陳椒華也指出,此次修法的主要的爭議在第3、9、11、16條。第3條定義再生醫療技術可使用細胞,但沒有明定是自體、異體或異種。根據2003年的衛生署公告,異體、異種存在免疫排斥,風險比較高。若要立法,風險就要寫清楚,因此時代力量將提出修正動議,希望加入細胞應符合操作規範的要求。

另在第9條,時代力量也支持衛福部4月21日提出的修正版本。陳椒華指出,依原先草案,只要有初步療效就可以用,加上都是自費,病人可能花大筆錢,卻面臨效果不確定又有風險的問題。至於草案第16條,允許未成年胎兒經母親同意,可提供細胞給他人使用。陳椒華擔憂電影《姊姊的守護者》的情節將實際上演。捐贈者可能被操控,甚至可能出現細胞的圖利情形。

陳椒華表示,在最近2次協商中,她受到其他立委的攻擊,指她不專業、不懂再生治療,她在此嚴正表示,本人具有過多年的生物技術實驗經驗,成果也有發表科學期刊,同時也有藥師執照。如有其他政黨的委員質疑她不專業,她願意邀請對方來進行公開辯論。

立法院耗時2小時協商,因時代力量提出第16條修正動議,《再生醫療法》保留條文新增1條。立法院長游錫堃宣佈,包括第3、9、11、16、27、29、31、32條都保留,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則保留第3條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