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訂11日協商總預算、完成電業法、長照法三讀

▲立法院會。(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目前確定僅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電業法》、《長照法》等項目。立法院長蘇嘉全6日再度召集朝野協商,各黨團已有共識,11日上午再次進行總預算協商;至於兩項法案,則是9日開始協商,11日完成立法程序

針對臨時會議程,經過1個多小時的討論,朝野黨團終於有共識,各黨團同意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請行政部門積極於10日前儘速向各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溝通說明,俾利於11日上午10時進行協商討論。

而「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院會表決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進行發言。

另外,朝野也同意,9日進行「電業法修正草案」、「長期照顧服務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協商,這兩案也要於9日至11日於院會完成立法程序。

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表示,今天主要是針對一般性程序做討論,如果《電業法》、《長照法》如期在11日前完成,其他時間全力來處理共4127預算案,請行政單位不要再放假,儘快跟提案委員說明跟溝通。他強調,行政單位要「極盡洪荒之力」跟所有提案委員完成說明,才能進一步減量。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下週一要開始協商法案,相信很快就會協商完畢;總預算部份,今天最重要是統刪委辦經費車輛、出國旅費等,這部分是總預算裡最需要處理的,只要原則性確定,其實很多各黨提案就不必處理。他認爲,大家努力點,應該20日可以如期完成,法案大家共識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