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違30年!臺灣家庭財富分配結果曝 「貧富差距」超驚人
主計總處29日公佈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前後20%的家庭貧富差距達66.9倍,與30年前發佈的統計16.8倍有很大差距。(示意圖/資料照)
睽違30年!主計總處29日公佈110年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前後20%的家庭貧富差距達66.9倍,與30年前發佈的統計16.8倍有很大差距,主計總處坦言,貧富差距擴大,強調這是高度自由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此外,對比30年前的統計方式不同,與全球主要國家相比,臺灣財富分配仍較均勻。
統計顯示,110年底我國家庭財富第5分位組平均每戶5133萬元,該分位組家庭總財富佔全體之62.68%,簡言之,臺灣62.68%的財富握在前面20%的人手上, 與南韓、澳洲及英國之62.06%、62.7%與62.97%相當,低於德國及法國之73.11%、67.89%;第1分位組平均每戶77萬元,該分位組家庭總財富佔全體之0.94%,高於韓、澳、法、英等國。
不過,由於臺灣各家庭都有儲蓄習慣,因此,第1分位組還有77萬元,官員指出,英國、南韓、法國等,前後20%的家庭貧富差距分別爲109.5倍、140.1倍與627.4倍。
官員解釋,高度自由經濟發展後,世界各國貧富差距都呈現擴大趨勢,這與個人理財方式、資產配置以及財富累積有關,舉例來說,臺灣都市發展下,30年前南部工作者有的選擇北漂,也有繼續待在南部,假設當時在臺北、臺南置產,30年後房地產地區性的發展後計算,就會有財富上的差距。
官員再舉例,若30年前買了潛力股或投資共同基金,不論是運氣好或有遠見,30年後會因每個人對理財的選擇不同,而有財富上的差距,證明了高度自由經濟發展下,財富累積的結果會有顯著差異。
調查也同時指出,第9十分位數(D9)對第1十分位數(D1)的比值爲23.8,低於澳洲比值的61.2、德國806.9以及法國的204.4;其中,中位數、平均數分別爲894萬元、1638萬元,兩者差距近1倍,官員解釋,這代表極端高財富者與市井小民一起平均後,拉高了平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