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貧富差距高達96倍 最貧窮5%家庭年所得僅4.8萬元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臺灣貧富差距創新高!儘管主計總處表示,2011年全臺吉尼係數與上年持平,然而,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最新統計,2011年全臺最貧窮5%家庭的平均年所得只有4.8萬元,與最富有5%的家庭平均年所得達463.5萬元相比,貧富差距達96.56倍,創史上新高。

根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2011年綜所稅申報戶共566.3萬戶,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爲20等分,2011年所得最低5%的家庭平均所得僅4.8萬元,所得最高5%的家庭所得則達463.5萬元,使得貧富差距擴大至96.56倍。

若將全國綜所稅申報戶分成10等分,則2011年所得最低10%平均年所得爲10萬元,所得最高10%平均年所得爲331.1萬元,貧富差距爲33.11倍,亦高於2010年的32.62倍。

此外,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2011年所作統計,將家庭可支配所得由小至大排列,並按戶數分成5等分,最高20%家庭每戶可支配所得爲182.7萬元,較99年增加2.2%,最低20%家庭爲29.6萬元,增加2.7%,高低所得差距6.17倍,較99年的6.19倍縮減0.02倍,吉尼係數0.342與99年相同。

國際間通常以吉尼係數及五等分位倍數指標衡量一國貧富差距情況,吉尼係數介於0-1間,當吉尼係數數越小,則代表收入分配越平均,反之亦然,且通常把0.4作爲「警戒線」,然而,由於富人有許多節稅管道,因此,光就報稅資料來看,全臺貧富差距情況可能更加嚴重。